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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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期】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琼台科研与学科〔2025〕31号)

2025-06-19 09:07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海南省高等学校做好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中期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度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阶段研究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否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推迟或终止研究工作的原因等。

三、工作要求

材料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须认真整理佐证材料,文件夹按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姓名”的格式命名。要求材料命名准确、条理清晰、一目了然,便于专家评审。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

1.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

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

3.任务书(须提交盖章扫描版)

4.其他佐证材料,格式自拟。

(二)时间节点

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有关材料,于2025625日前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邮件名称要求与文件夹同名

(三)注意事项

中期检查将作为项目后续拨款的主要依据,所有检查范围内的项目均应参加。检查结果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做出暂停后续拨款或撤销立项等处理同时追回已使用经费

联系人:宋志帆   联系电话:65735009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

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

2025619


附件下载:
正式附件_附件2: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xlsx
正式附件_附件1: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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