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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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题】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琼台科研与学科〔2025〕30号)

2025-06-17 17:1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录海南省高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教材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等文件格式上传。结题材料上传系统材料需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项目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书》《变更申请表》1份,结题报告书2份,以上材料均为盖章版;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2(包括成果扫描件,核心论文检索证明,奖励证书,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证明,推广、应用介绍等),所有成果均由学校管理部门盖章;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2025年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学校结题申报情况(含汇总表)以正式公函报送。汇总表可在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下载加盖学校公章

三、结题要求

(一)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申请结题负责人对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不符合结题条件的不予报送,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三)网上申报校内截止日期为6月27日,纸质材料(一式)于630日前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办公室(敦行楼505室)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65735009


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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