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11月修订)》有关规定,经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转发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本次申报的课题有三类: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课题。其中专项课题有思政专项课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专项课题、乡村强师工程专项课题。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主要支持急需解决的重大教育理论和实践问题、教育学科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一般课题主要支持对学科、教学等领域的实践研究,注重解决具体的、实际的问题。专项课题主要支持为了完成某类特定的任务或者目标而设置的课题项目研究。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专项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2年。每项课题最长研究周期不能超过5年。
二、申报条件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单位)在岗教师,采取分类申报和评审,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一类课题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思政专项课题、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专项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乡村强师工程专项课题限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2023-2025年专项培养计划学员申报。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已承担省教育规划各类课题未结题;
2.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各类省级科研项目立项;
3.课题负责人为退休返聘教师或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年;
4.2023年—2024年度课题被撤销的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程序
本次将采取逐级申报评审的方式,各单位须将本单位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具体申报评审程序如下:
(一)校级申报评审: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本校所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要求遴选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
(二)市县评审:各市县科研主管机构组织专家对本市县学校报送的课题进行评审打分,按指标遴选出优秀课题上报上一级。
(三)高等学校、省直属单位(学校)按申报指标遴选优秀课题上报省规划办。
(四)海南省“乡村强师工程”专项课题由海南师范大学按要求上报省规划办进行遴选。
四、申报指标
本年度课题按照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指标详见《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4年度申报指标分配表》(附件1)。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严格按分配指标进行初评,择优集中上报。
五、校内申报时间
省级评审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请校内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请有意向申报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4年度课题的教师于2024年11月21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敦行楼5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版署名稿(附件2)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请人签名盖章,原件1份。电子版(Word,命名方式为:申报类别-学段分类-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邮箱。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附件
3)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夹在署名稿中,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邮箱。
3.《2024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邮箱。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二级单位尽快转发本通知,并积极组织老师申报,按时提交申报材料。海南省规划办各类文件、表格等,登录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官网的省规划办栏目下载,网址:https://jpy.hainan.edu.cn/space/training/edu/planOrg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65735009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
1.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4年度申报指标分配表
2.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署名稿)
3.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匿名稿)
4.2024年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信息汇总表
琼台师范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