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为做好我校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专项(含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等(见附件1-6)通知要求及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申报推荐。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各类专项申报不限额。各申报单位需提前开展项目评审推荐工作,于5月19日前将评审排序后的盖章电子版《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7)材料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活页》一式5份,由各单位统一提交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办公室。
(二)项目评审。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将根据省级项目主管单位下达的指标对各单位推荐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进行评审,学校评审结果另行通知。
(三)网络申报。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及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申报系统于2025年4月28日零时至5月30日17时开放,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25日。在此期间学校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同PDF版本的《活页》一并在平台提交。
二、注意事项
(一)未尽事宜,请参照《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等(见附件1-6)。
(二)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印刷出版中,不得开支论文版面费。间接费用基础比例一般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
(三)申报系统所需的《申报书》盖章版单位审核意见将统一发送电子版到各申报单位。
联系人:宋志帆
联系电话:0898-65735009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地址:敦行楼505室
附件:
1.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2.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3.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4.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申报
5.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6.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公告
7.2025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