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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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奖】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琼台科研与学科〔2025〕52号)

2025-10-27 11:21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以下简称“通知”),我校对本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实施。

本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申报成果受理范围、申报资格与要求、申报办法与程序、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等严格按通知的要求执行。

一、受理成果范围

为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根据哲学社会科学一级学科自主知识体系研究布局,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2.马克思主义理论;3.中共党史党建学;4.纪检监察学;5.公安学;6.哲学;7.理论经济学;8.应用经济学;9.法学;10.政治学;11.社会学;12.民族学;13.教育学;14.心理学;15.体育学;16.中国语言文学;17.外国语言文学;18.新闻传播学;19.考古学;20.中国史;21.世界史;22.艺术学;23.管理科学与工程;24.工商管理学;25.农林经济管理;26.公共管理学;27.信息资源管理;28.国家安全学;29.设计学;30.区域国别学。

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由原“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受理成果范围与上述“13.教育学”整合设置,对教育学成果单独组织实施。

按照省文件要求,我省各高校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行限额申报,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我校限报3项;“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我校限报1项,详见附件2—6。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及“教育科学研究”专区不得同时申报,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学校申报时间安排

(一)10月27日—11月6日申报人员按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准备佐证材料,各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11月6日二级单位集中报送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三)11月10日前学校按通知要求对二级单位报送材料复审、评审以及公示,随后报送至教育厅进行评审。

(四)11月26日前待教育厅和教培院通知,完成网上审核,提交申报材料。


三、材料要求

(一)二级单位汇总的《申报汇总表》,各申报人的《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邮箱。《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版,以前版本无效。

(二)纸质申报材料: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一览表》(单位盖章1份),《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通知要求提供足额份数)。

2.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申报评审表》:各类成果的《申报评审表》一式8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3.申报成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8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4.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5.经单位审核的汇总《申报汇总表》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6.“教育科学研究”专区额外多填写一份附件10。

四、注意事项

(一)本届奖励数量为1500项,其中“教育科学研究”专区190项。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类、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本届参评成果范围是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但“教育科学研究”参评成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已获上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除外。

(三)《申报评审表》启用2025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四)成果有多个作者的需要出具所有作者的同意函。


联系人:黄文萱

联系电话:0898-65735009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地址:敦行楼505室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5.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6.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7.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8.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

9.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单位名称)

10.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单位名称)



            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

           20251027


附件下载:
正式附件_附件2-6:教社科厅函〔2025〕12号附件.doc
正式附件_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正式附件_附件9: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单位名称).xlsx
正式附件_附件10: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单位名称).xls
正式附件_附件7: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doc
正式附件_附件8: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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