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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题】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重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琼台科研与学科〔2025〕41号)

2025-08-15 16:25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重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的相关要求,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350项海南省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应用研究重点项目(见附件1)。

(二)6个省级重点项目示范区、30所省级核心学校,以及与省级核心学校和各高校、电教研训机构结对的省级实验样本校(见附件2)。

二、验收要求及材料报送

次结项材料分为鉴定申请材料和数字资源两部分验收、报送。

(一)鉴定申请材料

由省级示范区、省级核心学校及高校、电教研训机构重点项目负责收集鉴定申请材料、完成初步验收,并统一报送鉴定申请材料。

高校、电教研训机构重点项目填报《海南省国家平台重点项目结项•鉴定申请材料(高校、电教研训机构)》(见附件3),须能体现项目研究及所结对的省级实验样本校参与国家平台研究与应用的情况。

教师数字素养测评采用线上进行,测试地址:海南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为“海南平台”)“数字素养”栏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数字素养测评”专区(网址:https://elearning-openplatform-gateway.biz.smart.hainan.edu.cn/open-market/connect)。

(二)数字资源

数字资源由制作教师本人报送。

1.数字资源制作前需查询节点,必须要在节点范围内。节点查询地址:海南平台“课程资源”和“特色课程”栏目,网址:https://basic.hainan.smartedu.cn/

2.数字资源类别:学科类、特色类、劳动类精品课。有生教学或无生教学均可,15—20分钟,1个数字资源应含微课视频、教学设计、课件PPT、学习任务单和作业练习(特色类和劳动类可不含作业练习)等。

3.如数字资源既属于重点项目组成果又属于示范区、核心学校或实验样本校的成果,制作教师只需报送一次,并在相应附件的“数字资源一览表”中填写信息。

(三)初步验收

省级示范区、省级核心学校及高校、电教研训机构重点项目自行聘请专家,按照《海南省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研究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实施方案》项目验收要求对鉴定申请材料完成初步验收,根据附件中“数字资源一览表”确认数字资源的数量符合验收要求。重点项目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三、结项验收评审程序

(一)所有结项材料均为电子版,佐证材料截止日期至2025年8月31日。鉴定申请材料为PDF格式,由省级示范区、省级核心学校、高校和电教研训机构重点项目负责统一上传,数字资源由制作教师本人负责上传。上传地址:海南平台“活动广场”栏目,国家平台重点项目结项验收活动专区(网址:https://basic.hainan.smartedu.cn/),同时在线填写《2025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项目验收信息登记表》,填写链接:https://qr24.cn/BOyQtY。上传起止时间为:2025年8月1日—9月15日,逾期不受理。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提交上述相关结项材料,其中,鉴定申请材料(PDF)需在2025年9月10日前提交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邮箱进行审核与统一上传。

联系人:黄文萱

联系电话:15120792397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1.350项海南省国家平台应用研究重点项目名单

2.海南省国家平台应用研究结对名单

3.海南省国家平台重点项目结项•鉴定申请材料(高校、电教研训机构)

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 重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

2025年8月15日


附件下载:
正式附件_附件3:海南省国家平台重点项目结项•鉴定申请材料(高校、电教研训机构).doc
正式附件_附件2.海南省国家平台应用研究结对名单.docx
正式附件_附件1.350项海南省国家平台应用研究重点项目.docx
正式附件_附件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重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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