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根据《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细则》相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验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验收评价项目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的项目执行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已批准延期的项目以省科技厅批复延期后的日期为准。
二、绩效验收评价组织形式
海南大学、海南医科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学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深海科学与工程研究所、三亚热带水产研究院、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广东省中医院海南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等12家依托单位,自行组织审核验收资助金额10万元及以下项目,项目验收结果报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按不低于10%比例进行抽查。其余单位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化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绩效验收评价材料要求
(一)填报科技报告。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s://stcloud.hainan.gov.cn/egrantweb/)→更多→科技报告→填写最终科技报告→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并提交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由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审核。
(二)在线填报绩效验收评价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按照提示要求在线填写验收材料《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进行绩效验收评价或者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绩效验收评价。具体流程如下:登录系统→项目→项目验收→填写验收申请→进入填写→提交至本单位管理员→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绩效验收评价或者审核提交至省科技创新发展服务中心进行绩效验收评价。
四、网上填报提交时间
五、注意事项
六、联系人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735009
邮箱:keyan@mail.qtnu.edu.cn
附件:
1.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和经费管理办法》
https://dost.hainan.gov.cn/xxgk/xxgkzl/xxgkml/202412/t20241213_3785979.html
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