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结题范围
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题材料
(一)项目结题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申报者需登陆海南省高校研究项目全程管理系统(124.225.62.14)的结题申报平台提交《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及相应研究成果佐证材料,无法上传的实物、专著教材等材料可用图片或扫描件等文件格式上传。结题材料上传系统材料需与纸质版材料一致。
(二)申报者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一款提交:
1.项目《申请评审书》、批准项目文件复印件、《项目任务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变更申请表》各1份,以上材料均为盖章版;
2.项目成果主件和必要的附件1套(包括成果扫描件,核心论文检索证明,奖励证书,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用证明,推广、应用介绍等),所有成果均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盖章(盖章扫描后再装订);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保证科研经费使用方面的合理性和效率);
4.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必要的其他材料。
三、结题要求
(一)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厅同类课题;
(二)各学院对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不符合结题条件的不予报送,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三)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17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12月24日前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办公室(敦行楼505)。
琼台师范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管理处
2024年11月22日